建筑抗震性能鉴定
(1)对于原设计未考虑抗震设防要求或规定的抗震设防要求已经提高的建筑,需重新核查抗震措施、验算抗震能力,对建筑的整体抗震性能进行鉴定,并提出处理意见。
(2)对于经过改造但改造设计未考虑现行的抗震设防要求的建筑、或**过设计使用年限的建筑,需重新核查抗震措施、验算抗震能力,对建筑的整体抗震性能进行鉴定。
危险建筑物鉴定
对于需要进行建筑物危险性鉴定和等级划分的建筑,受业主委托可进行危险建筑物鉴定。
厂房承重针对承重结构系统、结构布置和支撑系统、围护结构系统三个组合项目。厂房综合鉴定是根据厂房的结构系统、工艺布置、结构现状、使用条件和鉴定目的,将厂房的整体、结构或区段系统划分为一个或多个评定单元进行综合评定。
内容:
1、针对承重结构系统、结构布置和支撑系统、围护结构系统三个组合项目进行厂房承重。
2、依据《钻芯法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CECS03:2007)的规定,采用钻芯法梁、柱的混凝土强度。
3、按照《混凝土中钢筋技术规程》(JGJ/T 152-2008)的规定,采用磁感仪梁、板及柱的钢筋配置情况。
4、根据《房屋质量规程》(DG/TJ08-79-2008)的规定,检查裂缝的宽度、裂缝位置及裂缝的分布情况。
5、钢筋混凝土梁、柱的几何尺寸及楼板的厚度,对平面布置、轴线尺寸及层高进行;
6、检查建筑物的外观质量。
7、其他需要的项目。
房屋建筑工程服务范围:
1、安全(可靠 )性鉴定
⑴ 对房屋主体工程质量、结构安全性、构件耐久性、使用性存在质疑时的复核鉴定;
a、结构安全性:包括地基基础出现不均匀沉降、滑移、变形等;上部承重结构出现开裂、变形、破损、风化、碳化、腐蚀等;围护系统有出现因地基基础不均匀沉降、承重构件承载能力不足而引起的变形、开裂、破损等。
b、主体工程质量:包括混凝土结构以及砖混结构工程的混凝土强度、楼板厚度、钢筋布置情况、截面尺寸、结构布置、钢筋强度、混凝土构件内部缺陷、砖砌体强度、砌筑砂浆强度及施工工艺等;钢结构工程的钢材性能、施工工艺、截面尺寸、结构布置、螺栓节点强度、焊缝质量、涂层厚度等。
⑵ 对房屋改变使用用途、拆改结构布置、增加使用荷载、延长设计使用年限、增加使用层数、装修前及安装广告屏幕等装修加固改造前的性能鉴定或装修加固改造后的验收鉴定。
2、施工周边房屋安全性鉴定
3、结构鉴定
⑴ 构筑物(包括烟囱、水塔、冷却塔、通廊等)鉴定。
⑵ 桥梁、公路等鉴定。
⑶ 灾后(火灾、爆炸、地震及事故等)结构鉴定。
⑷ 核电安全壳结构及大型结构的评估。
⑸ 建(构)筑物及工业设备抗震鉴定。
⑹ 古建筑鉴定。
4、受损后的房屋结构安全性鉴定
5、办理房产证和宾馆、酒店、娱乐、文化、体育、展厅等公共场所的开业前、转业前和资质年审前的房屋安全鉴定
6、建筑抗震性能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