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安全性鉴定
对象主要为上世纪50年代以后建造的房屋,属于常规的安全鉴定检查,也是房屋安全类型中较常见的一种。鉴定的复杂程度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来确定,此类型房屋往往受使用环境的因素而影响。
2、房屋正常使用性鉴定
该类型房屋鉴定侧重考虑是否影响使用人正常的使用性,比如装饰装修破损、漏水、空鼓等现象等。而查勘中更侧重于对图纸的复核,现场的实际环境。往往产权补登或者改变房屋使用功能等常进行此类型的房屋鉴定。
3、房屋改建结构的安全鉴定。
此类型房屋主要为改造内部整体结构或者接建新房屋增大荷载等。鉴定的重点就是复核验算,检查其改造前和改造后对房屋整体是否产生了影响,是否满足规范的要求。
4、房屋构件的安全鉴定
此类型鉴定对局部某一单个构件进行安全鉴定,如房屋拆改的混凝土梁、板、柱等单个构件对于房屋的体系是否造成影响,其是否会有破坏发展的迹象等进行详细地查勘鉴定。
房屋质量标准:
(一)各专业主管部门对归口管理的建设工程质量验收合格,验收资料齐全。
(二)所有建设项目严格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和有关专业管理部门的要求建设完毕。
(三)具备实行封闭式物业管理的基本要求。
(四)建筑渣土、施工机具和各类临时建筑等全部拆除清运完毕,达到场清地净。
房屋质量内容:
(一)房屋安全;
(二)房屋完损状况;
(三)房屋损坏趋势;
(四)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改变;
(五)房屋质量综合;
(六)房屋其他类型;
(七)空气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