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抗震性能鉴定
(1)对于原设计未考虑抗震设防要求或规定的抗震设防要求已经提高的建筑,需重新核查抗震措施、验算抗震能力,对建筑的整体抗震性能进行鉴定,并提出处理意见。
(2)对于经过改造但改造设计未考虑现行的抗震设防要求的建筑、或**过设计使用年限的建筑,需重新核查抗震措施、验算抗震能力,对建筑的整体抗震性能进行鉴定。
危险建筑物鉴定
对于需要进行建筑物危险性鉴定和等级划分的建筑,受业主委托可进行危险建筑物鉴定。
厂房承重针对承重结构系统、结构布置和支撑系统、围护结构系统三个组合项目。厂房综合鉴定是根据厂房的结构系统、工艺布置、结构现状、使用条件和鉴定目的,将厂房的整体、结构或区段系统划分为一个或多个评定单元进行综合评定。
内容:
1、针对承重结构系统、结构布置和支撑系统、围护结构系统三个组合项目进行厂房承重。
2、依据《钻芯法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CECS03:2007)的规定,采用钻芯法梁、柱的混凝土强度。
3、按照《混凝土中钢筋技术规程》(JGJ/T 152-2008)的规定,采用磁感仪梁、板及柱的钢筋配置情况。
4、根据《房屋质量规程》(DG/TJ08-79-2008)的规定,检查裂缝的宽度、裂缝位置及裂缝的分布情况。
5、钢筋混凝土梁、柱的几何尺寸及楼板的厚度,对平面布置、轴线尺寸及层高进行;
6、检查建筑物的外观质量。
7、其他需要的项目。
非现场项目有: a.混凝土结构构件中,混凝土钻芯法混凝土强度; b.钢结构构件中,钢材抗拉强度试验法钢材试件抗拉强度,钢材弯曲强度试验方法钢材试件弯曲变形能力。 c.木结构构件中,木材顺纹抗压、抗拉、抗剪强度试验,木材抗弯强度及弹性模量试验,木材横纹抗压强度试验。
过程:
1、调查房屋的使用历史和结构体系。
2、测量房屋的倾斜和不均匀沉降情况。
3、采用文字、图纸、照片或录像等方法,记录房屋主体结构和承重构件损坏部位、范围和程度。
4、房屋结构材料力学性能的项目,应根据结构承载力验算的需要确定。
5、必要时应根据房屋结构特点,建立验算模型,按房屋结构材料力学性能和使用荷载的实际状况,根据现行规范验算房屋结构的安全储备。
6、分析房屋损坏原因。
7、综合判断房屋结构损坏状况,确定房屋危险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