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和有关资料的调查,应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1 收集被建筑结构的设计图纸、设计变更、施工记录、施工验收和工程地质勘察等资料;
2 调查被建筑结构现状缺陷,环境条件,使用期间的加固与维修情况和用途与荷载
等变更情况;
3 向有关人员进行调查;
4 进一步明确委托方的目的和具体要求,并了解是否已进行过。
建筑结构的应有完备的方案,方案应征求委托方得意见,并应经过审定。建筑结构的方案宜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概况,主要包括结构类型、建筑面积、总层数、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建造年代等;
2 目的或委托方的要求;
3 依据,主要包括所依据的标准及有关的技术资料等;
4 项目和选用的方法以及的数量;
5 人员和仪器设备情况;
6 工作进度计划;
7 所需要的配合工作;
8 中的安全措施;
9 中的环保措施
房屋建筑现状检查与的范围,即包括地基基础、上部结构 (包括非结构构件)两个部分,非结构构件在本标准中指的是建筑非结构构件,即建筑中除承重骨架体系以外的固定构件和部件,主要包括非承重墙体,附着于楼面和屋面结构的构件、装饰构件和部件、固定于楼面的大型储物架等.
地基基础现状调查、检查与的内容和项目,特别指出当地基或基础资料不全或资料虽然基本齐全但有怀疑时应对上部结构是否存在地基不均匀沉降的反应进行评估、补充近位勘察或沉降观测以及对基础进行开挖并其种类、材料性能和变形与损伤等内容的必要性.
本条提出了上部结构现状调查、检查与的内容和项目,主要包括结构体系及其整体性的宏观控制方面、结构构件及其连接的构造方面、结构缺陷、损伤和腐蚀方面以及结构位移和变形方面.各种结构在这四个方面的侧重点有所不同,应根据其结构类型、构件及材料性能的特点等具体情况分别进行重点检查与.